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下列服务:物业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车辆停放管理;环境卫生清洁和公共绿化养护;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及相关资料的保管;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简单来说,物业负责的是小区物业共有部分的服务,业主专业部分则有业主自行负责。例如业主家厨房下水道反水,如果是主管道的问题,那么应该由物业负责疏通,如果是业主专有部分的管道,由于使用原因造成的堵塞,那么是由业主自行处理的,如物业服务合同中另外有委托的除外。
同时,《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