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物业管理始于八十年代初。最早的物业管理开始于经济特区深圳。1988年伴随深圳
住房制度改革,房管制度的革新也连锁展开,物业管理迅速发展。此后的十几年内深圳的物业管理迅速发展,从小到大,从涉外商品房到全市物业管理的发展,初步从借鉴,探索,推广到规范化,由传统的房管式逐步发展为专业化,企业化,一体化招投标的三化一体的物业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从产生初期的感性、无序,到迅速发展狂热的中期,再到平稳和理性的后期,走过了风风雨雨的二十多年发展历史。中国的
物业管理市场已经日渐成熟,物业管理法规更加完善,
政府监管物管行业也日趋规范;经过不断的行业重组,物业管理企业实力增强,市场化行为更加理性规范;专业技术重组使得物业管理的专业
技术服务基本实现专业化、社会化;业主维权行为趋于理性;
业主委员会的运行逐步规范并开始纳入政府监管范围。物业管理发展又似乎进入一个两难境地一方面市场化正日渐成熟,另一方面物业管理发展方向却又十分迷茫。这种矛盾和不平衡预示着物业管理行业变盘即将到来。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的《物权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物权法》是调整财产支配管理的法律,是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最
基本准则,是中国制定
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制目标,《物权法》的颁布将解决
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内一系列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将对中国物业管理行业未来的发展起到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2010-2014年我国物业管理行业服务面积及
市场规模增长分析及预测,在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主要基于四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住宅建设的迅猛发展,大量住宅小区的投入使用,要求除了对房屋进行维修外,还必须对附属物、设备、场地、环卫、绿化、道路、治安等进行专业化管理,以保持
新建小区的完好,发挥其整体功能和综合效益。
(二)是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的房管体制已完全不能适应,而物业管理从体制上克服了房改后形成的多个产权单位多头、多家管理,各自为政、扯皮推诿等旧
管理体制的弊端。
(三)是随着
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政府对
住宅环境、社区服务直接负责的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一个由业主自治与
物业公司专业化管理结合,由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经营型管理和有偿服务,使管理得以以业养业、自我发展、良性循环的新体制日益显示出其优越性。
(四)是人民群众
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
居住环境和
社区服务的更多的关注,使得物业管理的好坏已经成为居民选购住房考虑的重要因素,物业管理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正是因为以上这些因素,决定了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其备受关注的程度和可能产生的体制上的矛盾及利益上的冲突。